發票丟失應該怎么辦?昆明代理記賬代理了解(下)
四、丟失普通發票應如何入賬?
1、機動車銷售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規定:鑒于車主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時需要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報稅聯),辦理機動車登記時需要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因此,當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后,可采取重新補開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方法解決。具體程序為:
(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2)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3)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2、其他普通發票
2.1丟失記賬聯
普通發票第一聯為記賬聯,是銷售方記賬憑證,應取得發票聯的復印件,由原件保存單位或者個人在復制件上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原件存于我處”,并由提供人簽章。
2.2丟失發票聯
普通發票第二聯為發票聯,是購買方記賬憑證,可以參考《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通知》(財會字〔1996〕19號)第五十五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購買方取得開票方有效證明后用記賬聯發票復印件入賬,復印件上由原件保存單位或者個人在復制件上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原件存于我處”,并由提供人簽章。
對丟失普通發票如何入帳,目前各省的規定不完全一致,如《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增值稅普通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國稅發〔2007〕156號)第十七條規定,對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銷售方主管國稅機關開具的《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和記賬聯復印件到購買方主管國稅機關驗證相符后,憑記賬聯復印件及《驗證結果通知書》作為記賬憑證。昆明代理記賬提醒大家具體請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最近瀏覽:
相關新聞
- 云南代理記賬的流程是什么?晨程財稅告訴你 2022-11-19
- 昆明注冊公司找哪家好一點? 2021-08-18
- 代理記賬都是如何替公司記賬的?昆明程晨財稅為您分享! 2021-01-20
- 在昆明公司注冊長期不經營會有什么后果? 2021-01-06
- 昆明代理記賬公司怎么找客戶資源?常用的渠道有哪些? 2021-06-08
- 昆明公司注冊后不去稅務報道會怎么樣呢? 2021-01-08
- 昆明創辦公司為什么要選擇專業的財務代理記賬公司? 2022-08-20
- 昆明注冊公司發票蓋章不清晰,蓋了兩個章怎么辦? 2021-03-10
- 有些老板不明白小規模企業每個季度開票在45萬元以內都免稅了,為什么財務還要問我要成本發票? 2021-11-09
- 云南代理記賬是什么?代理記賬的風險及防范 2022-09-20